机关党委召开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
5月26日上午,机关党委在学术会堂604会议室召开了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会议由机关党委书记吕世彦同志主持,机关各部门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第一个主题是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国家《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首先,吕世彦同志讲了学校贯彻学习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和工作方案,《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和修改情况。他对照新旧《高等教育法》对7处修改做了详细解读。接下来,几位与会人员结合本部门工作及个人认识进行了深入探讨。学校办公室主任郭有成同志从依法治校谈起,讲了由学校办公室牵头近期开展的梳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从《大学章程》、学校重大事项议事规则、部门业务规章三个层面来做好学校规章制度的清理。下一步逐个审查规章制度,修改从法律层面值得商榷的条款;发展规划处处长林光彬同志在发言中讲到,我校的《大学章程》与新的《高等教育法》的有些新提法已相同,学校学术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就章程进行了讨论,还要研究成立教工和学生的申诉委员会、救助委员会;资产管理处处长孙殿明同志,谈了资产采购制度的梳理情况。国家收支由以前的粗线条管理正在迈向精细化管理,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应根据新情况作修订。他还谈到《高等教育法》的修订对教育的功能进行了新的界定,惩罚更加明晰,学校投入机制改变等影响较大;研究生院院长马海涛同志结合研究生院的工作谈到围绕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修订制度、修订学位委员会章程,加强学风建设,强化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根据教育部专业学位和学科评估进行专业学科动态调整。他还谈了教育功能定位,价值观解决品格、信仰问题,应培养包容精神,提倡文化传承,并且具有创新精神,特别是要紧密结合中国实情,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学科体系。
会议的第二个主题是学习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吕世彦同志首先谈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道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党中央、教育部党组、北京市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部署。他对《中共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并对机关党委和机关各部门落实实施细则提出了要求,要求所有中层干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担负起应承担的责任,做到党政同责,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接下来,宣传部部长魏鹏举同志从什么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为什么重要和如何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三方面进行了阐述。意识形态包括政治责任、文化责任和言行责任。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范畴越来越广,离心力越来越大,社会黏性就越来越小,意识形态工作就会越来越难,而意识形态是一个国家的凝聚力,极端重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要有规则方法、有考核,进课本、进课堂、进心灵,去践行。
最后,吕世彦同志谈了“两学一做”教育的要求和机关党委的近期活动安排。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三严三实”教育、再到“两学一做”教育,从“关键少数”到全体党员,实现全覆盖。教育的开展学校进行了部署,机关党委也已动员布置。希望大家高度重视,带头认真学习。他特别强调,共产党员没有信仰宗教的自由,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做一个唯物主义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各支部积极创新形式,结合本部门工作,注重实效,按照要求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和学校事业发展。